新時空訊:2026年10月23日,首控集團(01269.HK)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第13.25條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公告,高等法院於當日決定,針對公司的清盤呈請(新呈請)聆訊由原定的2026年10月26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押後至2027年2月1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進行。
公告顯示,高等法院同日發出指示,爲供計劃債權人考慮並在認爲合適時批準(無論有否修訂)建議計劃而召開計劃會議的聆訊(計劃召開聆訊),已排期於2026年11月19日上午十時正(香港時間)進行,公司將盡快遞交計劃召開聆訊的申請。公告提述公司自2023年12月20日起有關清盤呈請的多份公告,以及自2026年1月2日起有關重組支持協議的多份公告;公司現正就有關事項徵詢法律意見。
公告指出,公司將於有需要時作出進一步公告,知會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有關新呈請、股份轉讓事宜、計劃召開聆訊及建議債務重組任何重大發展的最新情況。公司同時提示,概無保證建議計劃將會獲批準或認許,或與債權人的討論能達成任何正面結果,因此不能保證建議債務重組將會順利完成,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