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2026年10月23日,首控集团(01269.HK)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25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公告,高等法院于当日决定,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新呈请)聆讯由原定的2026年10月26日上午九时三十分,押后至2027年2月1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进行。
公告显示,高等法院同日发出指示,为供计划债权人考虑并在认为合适时批准(无论有否修订)建议计划而召开计划会议的聆讯(计划召开聆讯),已排期于2026年11月19日上午十时正(香港时间)进行,公司将尽快递交计划召开聆讯的申请。公告提述公司自2023年12月20日起有关清盘呈请的多份公告,以及自2026年1月2日起有关重组支持协议的多份公告;公司现正就有关事项征询法律意见。
公告指出,公司将于有需要时作出进一步公告,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新呈请、股份转让事宜、计划召开聆讯及建议债务重组任何重大发展的最新情况。公司同时提示,概无保证建议计划将会获批准或认许,或与债权人的讨论能达成任何正面结果,因此不能保证建议债务重组将会顺利完成,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