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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泰科技-P(07666.HK):備案後收補充材料要求,聚焦VIE架構拆除全程合規與細胞技術外資準入

新時空 · 2026/05/25 16:34 · 孫明哲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劑泰科技-P(07666.HK)於備案後需補充說明歷史沿革多次增資及股權轉讓定價公允性與納稅情況、主營業務及大模型涉及情況、VIE架構搭建與拆除全程合規性、境外子公司投資與外匯程序、超額配售權行使前後股權結構變化、控股股東股份權利狀況、股權激勵外部人員利益輸送核查、細胞技術業務不涉及外資禁止領域的明確依據、全流通股份權利狀況等事項,律師需就上述事項進行全面穿透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近日,已備案並由祕交轉公開的劑泰科技-P(07666.HK)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補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歷史沿革定價公允性、VIE架構搭建與拆除合規性、境外投資程序、股權激勵外部人員安排及細胞技術外資準入等多項事項進行說明,並由律師核查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根據要求,公司需首先說明2023年11月第六次增資及第三次股權轉讓、2024年5月第七次增資及第四次股權轉讓的定價依據、同期定價差異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相關轉讓方所得稅繳納情況;說明2025年第八次增資定價依據及差異原因;說明2025年7月股權轉讓相關轉讓方所得稅繳納情況。其次,需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說明發行人主營業務、主要產品或服務以及業務模式,並明確是否涉及大模型。

第三,需說明發行人搭建和拆除VIE架構的具體原因,並就搭建、拆除VIE架構過程中履行外匯登記、境外投資、外商投資、稅務等監管程序的合法合規性出具結論性意見。第四,需詳細說明發行人境外子公司履行境外投資備案和外匯登記程序的情況。

第五,需說明未行使及行使超額配售權情況下發行的股份數量、佔發行後總股本比例、預計募集資金量,並以列表形式說明發行前後股權結構變化情況。第六,需說明控股股東或者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發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質押、凍結、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情況。

第七,需說明股權激勵計劃和員工持股計劃的價格公允性,其中激勵對象包括外部人員的,需說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並就激勵計劃實施是否合法合規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第八,發行人及下屬公司業務範圍包含“細胞技術研發和應用”“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需說明其經營範圍和實際業務經營不涉及“禁止投資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這一外資禁止準入領域的明確依據。第九,需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情形。律師需就上述事項履行核查程序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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