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空訊:2026年10月23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於9月20日出具備案通知書,昆侖新能源材料技術(宜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昆侖新材」)境外發行上市及境內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備案獲確認。
通知書顯示,公司擬發行不超過154,159,5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27名股東擬將所持合計324,217,410股境內未上市股份轉爲境外上市股份,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流通。
通知書要求,自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完成發行上市後15個工作日內報告發行上市情況;自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未完成且擬繼續推進的,應更新備案材料。通知書僅對備案信息予以確認,不表明證監會對企業證券的投資價值或投資者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