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瘦西湖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需就其多项业务资质与数据安全合规情况作出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其及子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的出版物批发零售、广告制作发布、经营性演出及船舶运输等业务是否实际开展,并披露已取得的必要资质与许可。同时,需论证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国家关于外商投资准入的政策要求。
此外,公司需详细说明其及子公司开发或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包括收集和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与使用情况,并明确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公司还需阐述其在上市前后为保护个人信息和保障数据安全所制定的具体安排与措施。
新时空声明: 本内容为新时空原创内容,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内容,须注明来源“新时空”或“NewTimeSpace”。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