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8月31日,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6887)公告,经公司与华升资本有限公司双方协定,公司与华升资本于2024年5月29日订立的合规顾问协议已于当日终止。终止乃由于华升资本多名负责人辞任(自2026年8月31日起生效),根据上市规则第3A.26条,华升资本将不再具资格按可接受标准向公司提供合规顾问服务。
董事会宣布,燃亮资本(亚太)有限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A.27条获委任为公司新合规顾问,自2026年8月31日起生效。根据上市规则第3A.19条,其任期直至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46条刊发首次上市日期起首个完整财政年度(即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财务业绩当日为止,或直至公司与燃亮资本订立的合规顾问协议根据其条款被终止为止(以较早者为准)。
公告显示,燃亮资本为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可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除公告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及华升资本各自确认,于本公告日期概无有关终止的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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