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2026年9月21日,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811)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收购四川民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批准有关潜在收购事项;公司(作为买方)拟与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作为卖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代价为人民币34,574.70万元。于公告日期,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潜在收购事项尚需取得国资审批。
代价乃基于目标股权的评估价值,由双方经公平磋商后厘定。独立资产评估机构天健华衡采用收益法,评估目标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4,574.70万元,代价按该评估值全额确定;公司须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
卖方就目标公司作出业绩承诺:202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36.01万元,2027年度不低于1,733.17万元,2028年度不低于1,678.06万元,2029年度不低于1,336.16万元,业绩承诺期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883.40万元;未满足者由卖方以现金全额补偿差额。
目标公司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藏文、彝文等少数民族文字出版、民族文化出版、民族古籍整理及民族学术出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由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悉数持有。于2026年3月31日,其资产总值为人民币433,576,709.82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1,488,588.42元;2025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2,178.75万元。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约39.84%股权,故为公司关连人士,潜在收购事项构成关连交易。由于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均低于5%,潜在收购事项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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