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2026年9月29日,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763)刊发通函,就订立合伙协议等事项发出临时股东会通告:公司拟与中核基金、中核集团、中核资本、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浙江省创投引导基金、嘉兴长创产投及海盐县国有资本投资订立合伙协议,设立中核(浙江)核技术应用产业投资基金,注册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30亿元,公司拟认缴4亿元、占13.33%。
其他合伙人认缴出资为: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人民币10亿元(占33.33%)、中核集团人民币2亿元(占6.67%)、中核资本人民币1.7亿元(占5.67%)、浙江省创投引导基金、嘉兴长创产投及海盐县国有资本投资各4亿元(各13.33%)、中核基金3,000万元(占1%)。基金存续期8年、投资期4年,100%投向核技术应用领域,聚焦同位素制备、核医疗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三大方向;公司不会将基金并表,出资以内部资源拨付。
分配顺序为出资返还、8%单利门槛回报,超额收益20%归普通合伙人、80%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派;管理费投资期为实缴出资的1.8%/年、其后为未退出项目本金的1.5%/年。基金设投资委员会(5名委员,须经4/5委员同意),公司等四名合伙人各可委派1名观察员。
上市规则方面,中核集团直接及间接持股约73.83%,为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中核资本与中核基金为其全资附属公司,故订立合伙协议构成关连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须遵守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并构成须予披露的交易。通函另载建议委任李鹏辉为执行董事、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994元(合计人民币31,795,565.06元)及建议授出一般授权;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10月21日在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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