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甫康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进程收到相关监管机构的补充材料要求,需就历次股权转让定价公允性、国有股东标识进展、经营范围合规性及重大资产权属等七大事项进行说明并提交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甫康生物需重点说明其历史上多次增资与股权转让中部分对价为0元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并解释不同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同时,公司需披露国有股东标识手续的办理进展,并以列表形式说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内资股与H股的占比变化情况。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的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中药提取物生产、医学研究试验等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资质获取情况以及是否涉及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也成为此次补充说明的重点。
此外,监管机构要求甫康生物就其重大合同、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等主要资产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并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的禁止性情形。股权激励计划的入股价格公允性、外部人员入股背景及资金来源的合理性,也需在此次反馈中一并澄清。此次备案反馈是公司港股上市前常规审核环节的组成部分,其回复情况将直接影响后续上市进程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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