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物医药企业先为达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该公司需就其业务资质、境外投资合规性及股权结构等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重点说明以下事项:一是说明医疗器械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资质许可取得情况,并核查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资准入限制或禁止领域;二是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并论证其合规性;三是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价格差异原因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四是详细说明已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人员构成、关联关系、价格公允性及决策程序,并就其合法合规性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结论;五是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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