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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科技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需说明房地产开发等业务资质并核查所有境内子公司规范运作等问题

新时空 · 2026/02/02 09:23 · 刘晓雯
新时空讯:出行科技企业千里科技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说明境外投资备案合规性、特定股份过户进展、AI辅助驾驶业务与地理信息数据使用情况、多领域业务资质与外资准入、所有境内子公司规范运作与诉讼风险、数据安全管理及上市禁止性情形核查等事项,律师需就上述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新时空讯:近日,出行科技企业千里科技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设立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备案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其合规性出具结论意见。

其次,需说明力帆控股与奔驰数字技术协议涉及的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办理最新进展,以及是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

第三,需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述公司业务模式及涉及AI大模型、AI辅助驾驶系统的具体应用场景与功能,并明确说明是否涉及获取和使用地理信息数据;详细说明其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的数据处理、社会经济咨询、广告、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投资咨询等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运营模式及资质许可取得情况;除前述领域外,需进一步核查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并论证本次发行上市前后的持续合规性。

第四,需按监管指引,在法律意见书中补充说明公司及所有境内子公司(不仅限主要子公司)的业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说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未决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并分析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等产品的情况,是否向第三方提供信息、信息类型及安全保护措施,披露用户信息管理及数据安全安排。

第五,需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说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并由律师就此核查出具明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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