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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音控股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需说明境外投资合规性并核查重大诉讼影响

新时空 · 2026/04/17 19:35 · 刘晓雯
智能手机企业传音控股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说明外资准入合规性、境外子公司投资程序、互联网信息与广告业务资质、重大诉讼影响及控股股东业务关系等事项,律师需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近日,智能手机企业传音控股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外资准入合规性、境外投资程序、特定业务资质及重大诉讼等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发行人及所有下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的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其次,需说明发行人所有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ODI)、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其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第三,需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的“互联网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及“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等业务是否实际开展,以及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第四,需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未完结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并评估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五,需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说明控股股东的实收资本、注册地及主营业务,并阐明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具体关系。

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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