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比格餐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被要求补充说明以下事项并出具法律意见:
一、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合规性方面,需说明:(1)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履行37号文外汇登记;(2)红筹架构搭建过程中涉及收购境内主体的,请说明交易对价、定价依据、税费缴纳等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3)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过程符合当时有效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二、境内运营实体方面,需说明:(1)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说明是否存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业务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2)就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三、发行数量一致性方面,备案材料及招股说明书的发行数量上限应保持一致,如存在不一致情形的,请提供修改后的备案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如涉及招股说明书调增本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请一并更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比格餐饮需就上述事项配合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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