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圓科技在近期境外發行上市備案中收到補充材料通知,需針對多方面事項說明並由律師核查出具法律意見。歷史沿革層面,公司需說明2025年4月第壹次股份轉讓定價依據及合理性,2025年6月第二次股份轉讓中零對價股份補償原因、商業合理性及其余股份轉讓定價差異原因,同時披露上述股權轉讓方所得稅繳納情況,並就設立及歷次股權變動合法合規性出具結論。
需詳細說明前期A股上市輔導備案、向深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請的具體情況及撤回原因,判斷是否存在對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產生重大影響的情形。對於下屬公司“新能源原動設備銷售”“太陽能熱發電產品銷售”相關業務,需披露具體開展情況,同時說明國有股東標識辦理進展。
募資用途上,要說明生產基地相關審批備案程序,境外生產經營情況、境外子公司境外投資備案與外匯登記情況,以及募資是否涉及境外投資及對應審批備案情況。
此外,需進壹步說明境內子公司是否存在不得境外發行上市的情形,員工持股計劃價格公允性及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公司及下屬公司業務是否涉及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限制或禁止領域,還有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權利瑕疵。
新時空聲明: 本內容為新時空原創內容,復制、轉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內容,須註明來源“新時空”或“NewTimeSpace”。新時空及授權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確保數據準確可靠,但不保證數據絕對正確。本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交易風險自擔。
